关于表彰2012年度“文明和谐示范家庭”的决定
时间:2016-07-04 来源:市编委办 作者:办机关党总支
长编办政字[2013]1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文明和谐示范家庭”的
决 定
办机关各处、局:
2012年,我办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工作和家庭生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家庭文明工程,开创家庭美德建设新局面,倡导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展示快乐工作、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经全办干部职工民主推荐,办领导研究决定:授予刘晓杏、彭洪辉、陈原、韩智强、李运礼五位同志的家庭为市编委办2012年度“文明和谐示范家庭”。
希望全办同志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家庭美德教育,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高昂的精神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和生活中,为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再创新的辉煌。
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主题词:示范家庭 表彰 通知
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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