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决定
时间:2016-07-04 来源:市编委办 作者:办机关党总支
长编办政字[2012]1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决定
办机关各处、局:
2011年,我办干部职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两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家庭文明工程,开创家庭美德建设新局面,在我办倡导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经全办干部职工民主推荐,办领导研究决定,授予向伟、杨德、罗满兰、张雁、申小权五位同志的家庭为市编委办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
希望全办同志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家庭美德教育,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高昂的精神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和生活中,为长沙的发展共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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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
主题词:五好文明家庭 表彰 决定
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印发 |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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