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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16-07-04 来源:市编委办 作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长沙市公务员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设立长沙市公务员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局),副县级,为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划入原市人事局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和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实施并完善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全市公务员交流制度,拟订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工作。

(五)完善公务员考核和培训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审核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六)实施并完善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拟订市级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务员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与培训监督处

起草全市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并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文字综合、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业务培训和新录用的公务员培训,指导公务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实施并完善公务员惩戒和申诉控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公务员处分的相关工作,对全市公务员处分决定进行备案;拟订并负责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二)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拟订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公务员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挂职锻炼等制度;负责市政府机关、市辖区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转任有关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直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数的相关管理工作;实施并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指导公务员考试命题专家和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考核奖励处

实施并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考核工作;审核并指导实施市直各系统全市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省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市政府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市级行政奖励的审批;制定全市公务员考核政策规定,负责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审核年度考核等次比例,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登记。

四、人员编制

市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职);处长领导职数3名,副处长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级别按长发200136号文件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市公务员局职责中涉及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分别是: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市公务员局的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和行政后勤等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共印150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78日印发

 

 

 

文档附件: